大陸與香港簽署CEPA《投資協議》和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》。28日在香港特區政府總...
大陸與香港簽署CEPA《投資協議》和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》。28日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,商務部副部長高燕(前右)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(前左)簽署協議後握手。 新華社
 

大陸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(28)日簽署《CEPA投資協議》和《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》,大陸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惠待遇,這也是大陸首次以「負面清單」方式對外簽署的投資協議。

CEPA全名是「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」,是大陸與香港在2003年簽定,其性質相當於各國間的自貿協定。負面清單是指不在清單上的項目都可以投資,意謂大陸在雙方投資及技術合作上給予香港更大的自由。兩個協議即日起生效。

大陸商務部網站披露,上述兩項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,體現北京中央對香港經濟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持。《CEPA投資協議》是CEPA的一個內容全新的子協議,由正文4章29條及三個附件組成,全面涵蓋投資准入、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,對接國際規則,兼具兩地特色,開放程度高,保護力道大,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性的制度化保障。

在投資准入方面,《CEPA投資協議》將進一步提升兩地間的投資自由化水準。繼《CEPA服務貿易協定》之後,大陸在市場准入方面再次單獨對香港採用「負面清單」開放方式,這也是大陸首次以「負面清單」方式對外簽署的投資協議。

根據協議,大陸在非服務業投資領域僅保留26項不符措施,在船舶、飛機製造、資源能源開採、金融市場投資工具等方面,採取更加優惠的開放措施,並明確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惠待遇,這將使香港繼續保持大陸對外開放的最高水準。

圖表/經濟日報提供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houchihsun 的頭像
    chouchihsun

    chouchihsun的部落格

    chouchih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