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利所得委外稅改報告將於周五(14日)出爐,為我國股利所得稅改拉開序幕。

據了解,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將劃上句點,改採分離分級課稅或部分免稅,增加的財源將拿來減輕股民的稅負負擔,也減少內外資稅負差距。

為解決股利所得負擔較重等問題,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「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」,賦稅署與研究團隊正緊鑼密鼓進行最後確認,周五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。

財政部表示,會參酌各界意見後選定符合施政需要及社會各界期待的方案,5月提出稅改方案報行政院審議。若修法順利,最快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就可適用。

現行的兩稅合一制度,公司賺錢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,當個人股東投資該公司獲配股利,個人股東在申報綜所稅時,應將股利所得合併申報;但個人股東可以將公司已繳納稅款的一半扣抵稅額。

為避免稅率低的散戶、小股東被加稅,配套提出股利抵減稅額。因應稅改後的稅收缺口,現行17%的營所稅稅率估計僅調高0.5至1.5百分點,綜所稅最高稅率可能維持45%或微降,再搭配調高薪資特別扣除額等,以維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,又符合租稅公平原則。

股利所得若改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,會讓高所得者減稅、低所得者加稅,因此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出局。採用股利所得分離分級課稅或部分免稅,各有利弊,也涉及未來整體稅制變化,研究團隊將兩案併陳,交由財政部定奪。

據了解,股利若採分離分級課稅,將依綜所稅的「家戶所得」,另外設計稅率級距分級課稅,再合併申報、結算完稅。也就是說,依據綜所稅的級距來課股利所得,綜所稅稅率高的人,股利所得稅率也高,反之亦然,維持量能課稅的意涵。

若股利所得採部分免稅,以半數計稅為例,就是股利只有一半要併入綜所稅課稅,股利所得1億元的大股東,等於5,000萬元股利所得可免稅。此種方式可維持綜所稅稅制,但嚴重衝擊稅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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