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昨(25)日表示,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的修法共識,擬要求業者在台設稅籍登記,採簡易登記制度,朝內外一致原則,申報營業稅門檻為全年銷售勞務金額達48萬元以上,預計9月上旬提修正草案,也考慮給予業者輔導期,列入下會期優先法案。

財政部賦稅署昨日舉行最後一場座談會,包括歐付寶、智冠、美商蘋果、Booking.com等業者皆到場。財政部官員表示,多數跨境電商法遵意識強,對於修法多表示同意,只是希望能夠凡事簡易化。

財政部也觀察各國作法,目前許多國家已有辦理稅籍登記,其中更包括南韓、澳洲、挪威、歐盟採用簡易登記,因此未來台灣也將採簡易登記制度,同時也希望國內外的電商制度能夠一致。

由於現行業者若在網路銷售貨物和勞務,以營利為目的,採取進、銷貨的方式經營,且每月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、銷售勞務超過4萬元,就要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,繳納營業稅,每月銷售額的認定,是以最近六個月的銷售總額平均計算,而報繳期限為兩個月報繳一次。

因此財政部的內外一致原則下,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營業稅門檻,不排除參考國內營業稅起徵點,每月銷售勞務4萬元,也就是說,未來跨境電商全年銷售額48萬元就須課徵營業稅5%。

官員也強調,包括門檻與跨境電商定義,例如電子廣告、遊戲點數等勞務範圍,以及是否開立發票等,皆會在子法規中規範。

各國對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概況 圖/經濟日報提供

各國對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概況 圖/經濟日報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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